杭州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最长至12月31日

2022-06-08 08:08:08 来源: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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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渡难关,近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第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提交决议书,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最长至2022年12月31日,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受缓缴影响。

第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在2022年5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不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贷款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第三,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租房提取力度,缴存人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限额按现有标准上浮25%确定。具体为: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1500元/月,桐庐县为1050元/月,淳安县为750元/月,建德市为600元/月。

据悉,上述支持政策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记者 周坚洪)

责任编辑:ERM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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