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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10月9日,福州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披露,福州市闽侯县本月将出让3幅地块,总面积175.82亩。其中,高新区10月21日出让一幅租赁住房用地、一幅商服用地;大学城板块10月26日出让一幅商业用地。
观点新媒体获悉,闽侯宗地2022-10号(上街镇美岐村国宾大道南侧),土地面积6079㎡(约9.12亩),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容积率1.0-3.5,建筑密度35%及以下,绿地率35%及以上,建筑限高50米以下。起始价0.41亿,起始楼面价约1927元/平。
据了解,本宗地不得建设单元式办公建筑(SOHO)和服务型公寓;预留配电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本宗地其它配套设施配置等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上述配套设施面积均为净面积不含公摊。
榕高新2022-03号(南屿镇尧沙村、桐南村),土地面积58549.67㎡(约87.82亩),土地用途为住宅(租赁住房)用地,容积率1.0-2.8,建筑密度20%及以下,绿地率35%及以上,建筑限高80米及以下。起始价2.8亿,起始楼面价约1707.95元/平。
该地块必须以出让宗地为单位办理整体产权,不得分割转让,分割抵押。未经批准,受让人的出资比例、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不得改变。租赁住房项目统一纳入福州市租赁住房信息服务与监管系统,新增房源的日常使用实行住房租赁平台统一监管。
榕高新2022-04号(上街镇建平村),土地面积52587.29㎡(约78.88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容积率2.8及以下,建筑密度38%及以下,绿地率35%及以上,建筑限高200米及以下。起始价3.32亿,起始楼面价约2254.75元/平。
该地块商业设施的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少于10%,其中要求配建酒店计容建筑面积31000平方米,该部分不得进行分割销售;
同时,回购的商务设施用房及对应地下室建筑面积不超过40000平方米,其中要求配建商务设施用房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32000平方米,对应地下室应相对集中布置,在受让人开发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进行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