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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11月20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支持新兴产业园发展的用地管理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公平竞争相关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2月11日。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2017年南沙区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支持新兴产业园发展的用地管理意见》(简称“新兴产业园用地政策”),该政策将于2023年1月到期。为加快推动广州南沙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新兴产业园用地政策进行修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内容包括:新兴产业园用地(M9)内产业功能计容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园区计容总建筑面积的60%;配套服务(商务办公、商业、住宅)功能计容建筑面积不得高于40%。新兴产业园用地(M9)以市场评估价为基础,结合出让年限、自持比例综合确定出让起始价。
新兴产业园用地(M9)最高使用年限为50年,其中配套商业(B1)部分最高使用年限为40年。新兴产业园用地(M9)可结合招商引资和市场需求,合理安排开发进度,并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1年内,先行实8施项目总体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新兴产业园用地(M9)内产业类设施的开发应不迟于非产业类配套设施的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