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11月21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第十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公告显示,为夯实公司融资资源储备,进一步优化债务的期限和类型结构,支持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万科企业董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公司,新增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的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
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市场的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绿色票据、永续类债券、资产支持类债券、企业债券等,或者上述品种的组合。
预计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及(或)项目投资(包括但不限于长租公寓、物流地产、产业园、养老公寓等募投项目)等用途。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同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包括:公司定于2022年12月12日(周一)下午4:00起在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会议通知将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