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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安徽省亳州市发布《关于支持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
《通知》明确,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的多子女家庭,在亳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额度限额上浮10万元确定,上浮后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亳州市规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符合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除提供《亳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要求的证件材料外,还需要提供证明缴存职工家庭子女情况的户口本和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日期以网签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