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广东清远:购买预售商品住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款

2023-02-01 16:58:39 来源:中国网地产

打印 放大 缩小


(资料图)

中国网地产讯 广东省清远市发布《关于开展购买预售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款业务的通知》,从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购买预售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款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县(市、区)管理部负责受理缴存人申请。

关键词:

责任编辑:ERM523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