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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近日,山东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对《济南市扶持星级饭店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示。
观点新媒体获悉,《措施》指出,对新评定的星级饭店,项目投资主体可获得相应资金奖励。其中,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饭店分别奖励500万元、100万元和30万元。对通过改造提升并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的饭店,分别奖励200万元和50万元。对通过满三年期评定性复核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饭店,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
除了星级资质奖励,还有经营业绩奖励。对年接待市外宾客超过3万人天(人天是指宾客入住的人数和天数)的星级饭店奖励10万元,超过5万人天的奖励20万元。对年经营额超过1亿元及以上的星级饭店,奖励20万元;超3亿元及以上的奖励30万元。
此外,对国内外知名酒店集团来济南投资新建、进行品牌合作经营管理的五星级饭店,在兑现现有招商引资政策基础上,再给予30万元品牌落地奖励。
在规划用地方面,《措施》指出,对引进新建国内外知名品牌五星级饭店,实行“一事一议”,专题研究,优先保障用地,企业按国家相关用地政策交纳土地价款,受益地方财政可根据企业交纳情况,适当安排资金支持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措施》还支持高档星级饭店开展资产证券化方式融通资金,提出主动对接高档星级饭店融资需求,组织协调金融机构加强与饭店合作,支持星级饭店搞好建设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