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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3月31日,顺丰控股(002352)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其全资子公司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观点新媒体获悉,顺丰控股控股股东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玮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明德控股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深圳玮顺转让其持有的顺丰控股无限售流通股1亿股,转让价格49.68元/股,转让股份占截至《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顺丰控股股份总数2.04%。
以双方约定股份转让价格49.68元/股计算,本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49.68亿元。
本次股份转让为顺丰控股的控股股东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的转让,不会导致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此次转让完成后,明德控股将持有顺丰控股股份约为25.77亿股,占总股本比例52.64%;深圳玮顺将持有顺丰控股股份1亿股,占总股本比例2.04%。明德控股及深圳玮顺合计持有顺丰控股股份比例为54.68%。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